争夺1978年NBA得分王的故事

  以下文字摘自大卫-汤普森的著书《天行者》,描写的是1978年他与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乔治-格文争夺得分王荣誉的故事(文章用第一口吻所写):

  距离季后赛前,只有一场比赛了。这将是底特律活塞队最后一次使用科波球馆。从这之后的一个赛季开始,他们将使用全新而宽敞的庞蒂亚克银穹球馆。但是并不敏感的底特律球迷并没有心情去向自1961年就开始使用的科波球馆说再见。

  1978年4月9日,一个有点冷的周日下午。3482名球迷却看到了一场物超所值的比赛。我还沉寂在与马刺队乔治-格文的得分比拼中。才14分的区别将我们俩在联盟得分榜上分开,他位居第一,我列次席。那个周日是我们常规赛的最后一场比赛。

  主教练(拉里)布朗在比赛前问我:“你今天想一举获得得分王吗?”当时的背景是,不管我们是赢还是输,我们都将进军季后赛。所以,主教练还是希望我尽可能的多投篮,以获得NBA得分王的荣誉。如果我砍下高分,那么在新奥尔良比赛的格文将对我发起追赶。

  不过,实际情况是,我对此并没有太在意。我并不关心个人的成就。从我高中教练艾德-皮勒到大学教练诺尔曼-斯隆直至当时的主教练拉里-布朗,我一直都被灌输一种团队观念。所以,我告诉布朗教练,我只想参加比赛,至于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切随缘了。

  当天下午的比赛开始的时候,现场并没有出现摄影记者。主要原因有两个:比赛对于两支球队而言,意义并不大;第二,媒体更看重约翰-哈弗里切克在波士顿花园的告别战,凯尔特人队当时坐镇主场对阵布法罗勇士队。这是毫无争议的。而至于个别球员的得分王头衔,真的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。于我,于媒体,皆如此。但随后,我承认,这最后还是决定到了我随后在掘金队的前途命运。(编者按:1978赛季后,汤普森签下了当时创纪录的5年400万的合同。)

  在1976-77赛季,当皮特-马拉维奇代表新奥尔良爵士队对阵纽约尼克斯队的比赛中砍下68分的时候,皮特当时就处在续约谈判的中期。我记得,我当时认为时间就是一切。但我没有计划要在赛季走近尾声时尝试着做什么大事情,事实是我和当时的“手枪”(马拉维奇)处境相同。我合同里的条款,允许我若愿意的话,就可以在第三个赛季结束时成为自由球员。所以,我潜意识里就有这种想法?也许吧,谁知道?

  比赛中,活塞队在前锋位置上首发的是M.L。卡尔和约翰-舒马特,中锋则是本-波奎特,后卫线上则是克里斯-福德和埃里克-摩尼出任先发。罗伯特-考夫曼是当时活塞的舵手。汽车城最终见证了NBA历史。

  首节比赛,我完成了前八次投篮,主要都是中远距离的跳投,距离篮筐大约15-18英尺。随着比赛继续进行,我甚至还完成了一些空中接力的扣篮。我在一次扣篮尝试中,被6尺9寸的波奎特将球封盖掉。不过,我最终完成了在首节比赛中的最后5次投篮。球队带着6分的领先优势(42-36)进入第二节。

  我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――一切发生得如此快速――我后来才惊奇的发现自己创造了一个NBA纪录――单节比赛砍下32分。这刷新了张伯伦在1962年所创下的旧纪录,那场史诗般的比赛中,张伯伦轰下100分。同样让人瞠目结舌的还有我在首节比赛中的投篮精准度,我14次出手命中其中的13记投篮。波奎特完成的那次盖帽,是我在首节比赛中唯一一次失手。另外,我还在罚球线上6中6。

  而首节比赛命中13记投篮也同样是NBA新纪录。而且至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,纪录还没有被打破。我确信自己当时状态非常好,感觉就像超人一样。没有一次投篮是我不想完成的,只要球一出手,我就知道它只能进入篮筐,而不是别的地方。

  这种火热的手感一直延续到了第二节比赛中。第二节的前7次投篮,我又全部命中。而活塞队则看起来有点紧张了。第二节,我轰下21分,从而在上半场比赛中砍下53分。当时我看活塞的球员们的脸色,有点难看。他们或许在想,“千万别让那家伙在我们身上砍下100分。”100分?嘿,我是一个拥有热火手感的6尺4的后卫而已。我命中了前21次投篮中的20次,上半场比赛23投20中。我之前也有如此火热的时候,但是从未像这一天。上半场比赛,我们领先活塞14分。

  到那时候,人们开始传播这一消息,摄影师和电视台记者们都涌入科波球馆。布伦特-穆斯伯格当时主持CBS那一周的比赛直播。他切断了安排好了的电视节目,而报道了在底特律所进行的比赛的上半场。

  第三节比赛,活塞队开始阻止我得分。克里斯-福德、埃里克-摩尼、M.L。卡尔和阿尔-斯基纳都来盯防我,两三人包夹,甚至有时候四人包夹我。我感觉自己就像个被关在笼子里的老鼠。但是在第三节比赛中我还是得到了6分。这确实不多。不过糟糕的是,活塞队开始将比分反超了,以106-104领先。比赛与我个人的得分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,我关心的是如何赢得比赛。

  第四节比赛开始后,活塞连砍10分,并以121-112领先。最终,他们赢得了比赛,139-137。在比赛的最后一分钟我命中了一记三分球,但这已经于事无补了。

  最终,我砍下了73分。当时排在历史第三位(后来科比砍下81分,单场73分的纪录排NBA历史第四)。73分在当时是后卫所得到的最高分,在当时也是没有加时的个人第二高得分。张伯伦在1962年砍下100分,结果在1961年又通过三加时砍下78分,1962年两加时赛砍下73分。当然了张伯伦是一个身高7尺1的大汉,而我只有6尺4。那场比赛我最终数据是全场38投28中,罚球线20次出手17次命中。另外我还砍下了7个篮板,比赛中一共打了48分钟的43分钟。

  周日晚上,大约有300人出现在丹佛的Stapleton国际机场迎接球队的到来。当我们从飞机出来的时候,我看到了鲍勃-金,当时的掘金队执行副主席,他是第一个欢迎我和主教练拉里-布朗的人。

  球队总经理和主席卡尔-谢尔也出现在了机场。当我走下飞机的时候,身边围满了话筒、录音设备,身边响起了一阵阵快门的声音。我对媒体说:“能够与张伯伦相提并论,我感到很伟大。”

  当我最后回到家的时候,我打开收音机,准备收听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与新奥尔良爵士队一战。乔治-格文竞争力十分强大。比赛前,他已经知道了我砍下了73分,因此他需要58分才能获得的得分王的荣誉。我知道,这对他来说并不难。结果格文在上半场就轰下53分,我知道自己砍下的73分是徒劳的。最终,他得到了63分,49投23中,从而以场均27.22分力压我的场均27.15分夺走NBA得分王,这是NBA历史上领先优势最小的得分王。

  不过,马刺以132-152输掉了比赛。而他在比赛第二节就打破了我单节33分的纪录。我用了16年才打破张伯伦的纪录,而格文却在7个小时后就刷新了我的纪录。

  我感觉不好?也许会有那么一会儿。但是我的大学队友告诉我:“你没有任何事情好汗颜的。让我们面对现实吧。单场73分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了。并没有多少人能够在一场比赛中就砍下73分。”没错,他说的很对。(来自NBA官网的资料)